刚刚过去的清明节是一个伤感的日子,人们通过各种方式祭奠和缅怀已故的亲人、先烈和英雄……,逝者不可追,来者犹可待!继承他们的遗志,好好珍惜眼前,把握现在,过好当下的日子,做好他们未竟的事业,守正创新,继往开来,才是对已故先烈最好的告慰!
现代人,直面“死亡”
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,“死”一直是一个让人避讳的字眼,但随着经济的全面开放发展,人们的思想也在逐步变得更开阔、接纳和包容。现在,“生前立遗嘱,安排身后事”的方式,正在被越来越多人接受,更是得到坦诚、开明的年轻人群推崇。
“遗嘱”是遗嘱人在情感上的延续和对继承人最后的关爱。合法有效的遗嘱,既可以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又可以规避纠纷,促进家庭、社会的和谐发展。
关于自书“立遗嘱”的那些事儿
据某官方此前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,约有20%的自书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。由此可见,自己以书面形式将要嘱咐的事情写下来,并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。
专业的事儿,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。今天,洲冠律师事务所“生活普法”系列给您讲讲关于自书“立遗嘱”的那些事儿:
法官提醒:
在遗嘱的多种形式中,“自书遗嘱”在形式上要求严苛、专业,遗嘱人尽量提前做好规划,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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